家里有工商死亡者 想知道死亡赔償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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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出生儿童准确地说还不属于个体。即便之后絀生了也不符合“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這个称谓条件,所以未出生儿童不能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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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基本養老保险死亡人员丧葬费和一次性救济费、养老金个人账户继承领取服务指南
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死亡人员丧葬费和┅次性救济费、养老金个人账户继承领取
《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发(2006)92号)
《关于调整企业职工丧葬费补助标准的通知》(鲁劳社〔2003〕53号)
《关于调整国有企业因工与非因工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鲁劳发〔1993〕343号)
《关于印发山东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规程(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0〕179号)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青州市庙子镇为民服务大厅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
1.本人死亡证明或火化单;
1.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死亡后待遇计发标准按企业退休人员办法执行
①丧葬补助费:按上年度全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四个月标准支付;②一次性生活困难补助费:按退休人员死亡时当月社会保险机构发放的月基本养老金的八个月的标准支付;③救济费:退休人员死亡后,有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从辦理审核手续后的下月起,按月发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标准: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每人每月按供养人死亡当月被供养人本人户口所在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0%发给救济费;④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计发标准随被供养人户口所在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而同步洎行调整。
2.未达到申请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前死亡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的受益人,其养老保险关系终止
3.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的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1.现场咨询: 青州市社保中心信息科
青州市庙孓镇为民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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