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者:REN*** 城市:常州 标签:抵押贷款,常用知识 提问时间: 13:54
借条今借到张xx现金八万元整。于一月内归还。借款人:赵xx担保人:xxx2009年6月1日 债权人张xx已于2011年5月底诉讼到法院,要求借款人和担保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请问本案中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如何计算的,担保人是否已无担保责任,在借条中未明确担保期限。该如何应对。望高人指点
担保法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要通过法院,来分一下,责任。担保人付小的一部分。
担保人在替贷款人代偿购车贷款后,如果他们没有写抵押物项目,也没有和你签抵押合同,所以借款金额、期限未填不是太大问题,是要另外签抵押合同。也就是说如果你贷款买车不能按期偿还银行贷款,另外如果是抵押财产。反担保合同是附加合同,随贷款合同效力的生效而生效;也随贷款合同的终止而终止,有权力对你进行追诉代偿款,可以向法院起诉反担保人,对反担保人财产诉讼保全直至拍卖清偿代偿款按《担保法》的规定,作为担保人(4S店)可以要求被担保人(贷款购车人)对担保人进行反担保
联业 bj5188!否则出了问题,贷款人没有还款对担保人的征信肯定会有影响的有影响的。以后再有人找你做担保人,例,千万要谨慎。不要轻易同意,让他们找正规担保公去
担保人需要有车有房子有存款,银行都要查询征信的,如***款人无力偿还由担保人代还。
一般情况下,先处置,贷款人抵押财产。之后才会涉及到担保人。
逾期没超过办个月的可以做信用社贷款人吗
不会的啊,贷款不看担保人的信用与财力,但是贷款人不还款可以找担保人承担
办理房贷担保时,银行会让担保人在一系列文件上签名,但不会提供贷款人的信报,也不会告知贷款人在信用卡方面的信息。
做银行信用卡担保人,用卡人到期不还款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做银行信用卡担保人,用卡人到期不还款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简介:个人自从从事律师职业以来,专研交通事故、侵权责任纠纷等方面案例,是此方...
办理信用卡是不需要担保人的,会留两个联系人的***,在用卡人逾期无法联系的情况下联系催促还信用卡的
事件经过:2016年2月19日下午,本人接到一个自称是律师事务所的来电。来电说本人父亲的一张XX行信用卡欠款达6万元,由于本人是当时的担保人之一,现在本人父亲信用卡逾期三个月以上,需要本人承担偿还义务,而且偿还的金额是6万元,否则将连同我一起进行起诉。本人想起,早在16年前,即2000年11月,我父亲确实办理过XX行的信用卡,其担保人是本人母亲与我两个人。在父亲的请求下,我和母亲一同前往XX行某家支行在担保合同上签名。于是在2000年11月24日,本人父亲的信用卡发放了下来,额度为5000元。后经了解,两年后,即2002年9月6日,该信用卡的额度被提升到6万元,一下子提升了12倍,但当时本人并不知晓该情况,本人父亲从未告知本人这个事实,本人也从未亲自签署过任何新的担保合同(不排除假冒本人签名的行为)。经查阅本人最新的征信报告,在“为他人担保笔数”的栏目里,无论是信用卡担保,购房贷款担保还是其它贷款担保,本人的数值都是“0”。因此,本人咨询如下:(1)信用卡担保是否有时效性?(2)本人只在我父亲第一张5000元额度的信用卡上,同母亲一起进行了担保,假如担保还有效,本人需要承担多少还款数额?(3)本人父亲信用卡从5000升级到6万,其中本人从未亲自参与任何文件的签署,请问该信用卡的还款责任与刑事责任由谁担当?(4)该律师事务所(自称)能否因此对本人以及本人母亲进行起诉?如果起诉,本人该如何应对以及该承担何种责任?(5)该律师事务所(自称)的***里对本人要求还款6万元的做法是否妥当?如果不在本人担保范围的欠款而要求本人归还,本人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上,万分感谢!
简介:史宝华律师毕业于大连海事大学法律专业。毕业后于2000年开始在连山区法...
您的征信系统中没有显示您的担保数额,很可能是诈骗,,首先,您应当确定该来电不是诈骗***而是确有其事,可以要求律师事务所出具正式的律师函证明其真实性。而且其次,担保法规定可以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签订保证合同。但具体保证期限、范围、方式视具体合同而定。担保的期限有约定按约定,若约定不明保证期为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请您确定信用卡担保合同中主债务何时履行期满和您的保证期间,然后您计算下是否已过时效。如果时效未过,您有担保责任,您仍可以抗辩不知道信用卡额度提升,《担保法》规定主合同变更,应当应经过保证人的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提起诉讼是公民的权利,他有权将担保人的您和您母亲都列为被告。但只要您没有还款义务的话,即使被起诉也不用担心。首先这只是民事责任,您没有任何刑事责任。其次,您也没有必要承担6万元的还款责任。在应诉中提出抗辩即可。
借款条中的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是债务人在无力偿还的情况下担保人就要为其承担还款责任吗?
简介:杨放律师毕业于法学本科,法学学士学位。现执业于辽宁大鸣律师事务所。业务...
1、保证的方式有两种,一是一般保证;二是连带责任保证。你说的“债务人在无力偿还的情况下担保人就要为其承担还款责任”这种情况属于一般保证。 2、《担保法》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3、《担保法》第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4、如果担保人仅仅是在担保人处签名,属于约定不明,根据《担保法》第十九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的规定,就可以认定属于连带担保。 5、如果担保人只是在借条上签名,没有注明是担保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规定,可以认定不是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