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电费为什么物业收物业撤走了,电费交不了怎么办

市民反映:不知道为什么,小区业主交电费一直在物业充值缴费,每度电0.651元,但是到电业局直接缴费的才5毛多,中间的差价物业有权利收取吗?我们要怎么样才能直接到电业局充值缴费?

市物价局回复:2014年6月4日上午9:37分***联系当事人,向其解释相关政策。根据《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我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通知》第四条“对尚未由供电企业实行‘一户一表’直接抄表到户的城乡居民合表用户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其用电价格每千瓦时提高0.016元”,即0.588+0.016=0.604;第七条“各物业小区执行省物价局湘价重[2006]97号文件有关转供电价有关规定,专用变压器供电的在目录电价基础上按不超过6%加收损耗”,即0.604+0.604×6%=0.64元/度。

我们小区交房1年了没有供电局的电,用的是临时电,物业要收电费,我们应不应该给他交电费。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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