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集团是永泰能源今天最新消息的控股股东?

据最新消息,6日开市起,永泰能源股票和债券双双停牌。消息面上,永泰能源15亿元短融,公司称偿付出现一定难度,如何兑付有待公布。

在7月5日晚间,永泰发布最新公告称,2018年7月5日,公司发行的2017年度第四期短期融资券15亿元未能按期进行兑付,构成实质性违约。同时公司对外发行的公司债券余额较大,偿付存在一定的困难,为化解公司风险,维护正常生产经营,保护投资者。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7月6日起停牌。

且公司发行的“13永泰债、16永泰01、16永泰02、16永泰03”公司债券近期价格出现大幅波动。经审慎研究及申请,上述公司债券自2018年7月6日起停牌。

永泰能源表示,将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一起积极研究各项措施,多途径资金,保证的兑付,化解流动性风险,保障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并及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此次违约的债券是,永泰能源发行的2017年度第四期短期融资券(17永泰能源CP004),发行总额人民币15亿元,利率7.00%,兑付日是2018年7月5日,到期一次还本付息。该期债券的主承销商为、上海银行,采用余额包销的形式,拟用于偿还公司本部及下属子公司即将到期债务。

截至今年6月,联合资信、联合评级对永泰能源的主体评级为AA+,17永泰能源CP004的债券评级为A-1,由联合资信在今年2月出具。

值得关注的是,每经注意到,在今天稍早前,原预计今天发行的18永泰能源CP004取消发行。永泰能源表示,鉴于近期市场波动较大,经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决定取消本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该期短融券基础发行规模7亿元,发行金额上限10亿元,发行日为2018年7月5日。

据Wind资讯数据显示,永泰能源目前尚有存量债券20只,合计206.2亿元;1年内还有115.4亿元债券到期,共计9只;其余11只债券、合计90.8亿元到期时间在1~3年内。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违约短融券还附有交叉保护条款(交叉违约),不过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同样也附加了救济与豁免机制、以及10个工作日的宽限期等内容。

短融违约的同时,永泰能源也正在向中信银行、信托申请合计41亿元的,并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亿元。

资料显示,永泰能源于1998年在上交所上市,永泰能源也正在向中信银行、平安信托申请合计41亿元的综合授信,并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亿元。

永泰集团成立于2002年4月,注册资本62.65亿元,其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为王。永泰集团目前控股三家永泰能源(600157.SH)、海德股份(000567.SZ)、广泰国际控股(00844.HK),并参股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是上市公司联环药业(600513.SH)的控股股东,永泰集团主要产业有能源、物流、投资、房地产、金融和医药等板块。2017年末,永泰集团总资产1375.21亿元,406.60亿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230.36亿元,净利润6.78亿元。

而永泰能源2017年营收223.88亿元,归母净利润6.02个亿元。2018年一季度,永泰能源总资产1072.26亿元,总负债782.26亿元,结构主要是银行贷款、信托和,产为290亿元,其公开债务206.2亿元已占净资产比例高达71.1%。

截止7月5日收盘,永泰能源股价为1.67元/股,市值为207.51亿元。具体何时复牌仍待观察,各位投资者留意一下。

值得注意的是,永泰能源债券违约并不是个案。今年以来,包括上海华信、富贵鸟、春和集团、大连机床集团、丹东港、川煤集团、中国城建、神雾等在内的多家公司密集出现债务违约事件,从千万到数十亿不等。据wind数据统计,截至5月24日,今年以来共有20只债券发生违约,涉及金额超150亿。

不过,央行副行长潘功胜表示,截至到今年5月末,我国债券率为0.39%,远比国际的违约率低。

关于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战略重组合作意向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永泰集团”)与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京能集团”)签署了《战略重组合作意向协议》,后续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可能。鉴于目前永泰集团与京能集团双方尚未签署正式合作协议,相关方案尚需经过合作双方决策程序并获得相应授权,本次合作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近日,公司控股股东永泰集团与京能集团签署了《战略重组合作意向协议》,在履行相关程序批准后,京能集团将通过股权转让、资产重组、资产注入等多种形式,实现对永泰集团的绝对控股,并降低永泰集团融资成本,支持永泰集团转型发展。因此,后续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可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公司名称: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2号甲天银大厦A西9层

4、注册资本:2,044,340万元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5935A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8、经营范围:能源项目投资、开发及经营管理;能源供应、管理;能源项


目信息咨询;房地产开发;投资管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京能集团是北京市政府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主要业务涵盖煤电、清洁能源、热力、煤炭、煤化、房地产、文旅和医疗健康等领域,并积极培育战略新兴、金融等业务板块,是大型综合性能源服务集团,2017年在中国企业500强排名第259位,中国服务企业500强排名第100位。

京能集团拥有京能电力(600578.SH)、昊华能源(601101.SH)、京能置业(600791.SH)、京能清洁能源(0579.HK)四家上市公司,投资区域遍及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境外投资涉及澳洲、非洲等地区。其具有良好的国内及国际信用评级(国内评级AAA级),运营和在建电力装机容量超过2,600万千瓦,供热管网面积近3.3亿平方米,煤炭产能超过1,050万吨/年,拥有煤炭储量百亿吨以上。

1、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优势互补、互利双赢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2、京能集团高度重视永泰集团在产业布局、资本管理、资产质量、项目储备、技术创新等方面的投资价值,以及主要资产的盈利能力。永泰集团在电力、煤炭等领域与京能集团的主要业务方向具有一致性、协同性和互补性,双方在相关业务领域具有合作意愿,努力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3、京能集团愿与永泰集团通过股权转让、资产重组、资产注入等多种形式与多个层次的紧密合作,协助永泰集团降低融资成本,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状态,为永泰集团后续转型发展提供多方面的支持。

4、永泰集团愿以全部资产作为标的物,按市场公允价值,实现京能集团对永泰集团的绝对控股。在整体并购合作期间,永泰集团同意京能集团可对永泰集团的部分感兴趣资产进行先期收购。

1、为加快推进双方合作,本协议签署后,双方尽快成立联合工作组,进行工作对接,拟订初步合作方案等。联合工作组设组长两名,分别由京能集团和永泰集团双方总经理或总裁出任;副组长两名,分别由京能集团和永泰集团双方指定一名公司领导担任;成员若干名,由双方各自确认。

2、永泰集团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京能集团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


事务所、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可以立即进驻永泰集团,开始全面尽职调查,随后进行资产评估,永泰集团将予以全力配合。

3、双方同意,在京能集团聘请的中介机构完成一系列尽职调查后的10个工作日后,立即开始商谈具体合作方案。

4、双方同意,在依法履行完必要的决策程序并获得相应授权后,力争在半年内签署正式合作协议。

三、本次合作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永泰集团主要成员企业,本次永泰集团与京能集团签署《战略重组合作意向协议》,将有利于公司依托国有企业的实力和民营企业的机制优势,整合双方电力、煤……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参考资料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