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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一是假的离婚证,办理不了结婚证,二是重复办理结婚证,就是重婚罪,可以判处刑罚坐牢的。
为了生小孩我和老公假离婚后一直没有拿结婚证现在出现了问题财产该怎样分
湘乡市一***利用假离婚证诈骗案该由谁负责?
湘乡市农民素质教育办李时志(己刑拘)利用其身份和工作上的便利,在湘乡市民政局有关责任人贺某的协助下,利用假离婚***骗取多名女性的信用,然后又以开发新农村工程建设项目为名,骗取多名女性共计500多万元支持投资,。当罪行暴露后负案携款潜逃(近日己被抓捕归案,案件正在侦查阶段),至使受害人蒙受巨大损失,有的甚至已倾家荡产,还有的已产生自杀念头。 此案的发生,虽有其社会潮流与女性公民的单纯天真的成因,但湘乡市民政局却是这一案犯的首要推手!并由此对司法处理设置了不公,呈显了严重障碍。 本案发生主要是李时志利用其工作上的便利,接触了多名漂亮女性,首先以谈工作为名取得女性的信用,然后称其已离婚逐向其猎取的目标求婚,由于一般百姓对其真假离婚证无辨别能力,只有民政局才能监定,当受害人同意与案犯一同去民政局申领结婚证时,案犯李时志向***工作人员出示了离婚证,***员贺某并不查阅案犯离婚档案很快就与受害人颁发了结婚***。 案犯隐满了自己没有离婚的真相,在取得结婚***后,即与受害人周某同居生活,随后即以自己掌控有新农村开发项目为由要受害人出资投入。受害人考虑到是自已的婚前财产,虽己是夫妻还是出于慎重要案犯分两次写了借条计170万元,另18万元未写,总共188万元。该案还以同样手段和邀人合伙投资骗得钱款300多万元。这一切都发生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而且是在大力***的高压气势阶段,案犯李时志为何能濒濒得手?其实他的骗术并不新鲜见,他凭借的公权力,是他的身份,是他的假离婚***(这***也是民证局颁发的)。请看: 其一、李时志:湘乡市农民素质教育管理办公室干部,咋一看,从事素质教育的***谁还会怀疑他自已的品德?难道政府安排的教育领导干部会坑人?大多数农民老实巴交,脸朝黄土背朝天,政府要李时志来进行素质教育,教农民什么呢?都知道言教不如身教,难道要他教我们的百姓都来学会骗术?湘乡市政府怎么安排这样的来从事素质教育工作呢?最近据知情人反映,湘乡市各行政职能部门乱像丛生,突出的又恰在司法部门,此是后话暂不续言。 其二、李时志一已婚之人,湘乡市民政局帮助该案犯办理重婚证照,难道能解釋为工作疏忽而不是有意为案犯提供公权力支持?从受害人状告湘乡民政局的审、结案的结果来看:湘乡市法院、民政局(估计后来还会有公安办案人员)都在绞尽脑汁设法为案犯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保驾护航!因为在湘乡城这个不大的地方,他们或许是哥们,或许低头不见抬头见是一种常态,也是一种盛行的潜规则! 笔者听完受害人周*元哭诉其受害经过,首先由同情转而至愤怒,同情的是一个弱女子凭其单纯天真被人玩弄于股掌之中,愤怒的是作为一个政府职能部门不能保护弱势群体也罢,反过来却成了案犯的帮凶!今天!到底是怎么啦! 虽然案犯李时志已被抓捕归案,但从受害人状告湘乡市民政局和对案犯的审查过程来看,都反映出职能部门和司法机关都在无视受害人的利益,推卸本部门的连带责任!试问:湘乡市政府委任一道德败坏之人去从事公民素质教育,他的言行代表着党、政干部的行象,他所做的坏事难道民政局不要负责?判决书称“办理的重婚证与诈骗…不相关联”。 湘乡市法院难道不知道,正是民政局颁发的重婚证才给案犯提供了合法身份诈骗了受害人188万元,民政局明知案犯没有离婚而颁发重婚证才至使受害人上当受骗,从李时志的借条日期来看,均发生在颁证之后三个月之内。 单就此案受害人周*元的受害关键因素来看,湘乡市民政局无疑是此案的推手,应负主要连带责任!应当赔偿受害人的全部损失,以示从严治党治政,才能真正做到执政为民而不让此话成为一句口头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