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缴税的问题


  • 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确保企业所得税预缴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现就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按当年实际利润预缴所得税的,如上年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在本年度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A类)》(国税函[2008]44号文件附件1)时,第4行“利润总额”与5%的乘积,暂填入第7行“减免所得税额”内。
        二、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中,“从业人数”按企业全年平均从业人数计算,"资产总额"按企业年初和年末的资产总额平均计算。?
        三、企业在当年首次预缴企业所得税时,须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企业上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核实后,认定企业上年度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该企业当年不得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填报纳税申报表。
        四、纳税年度终了后,主管税务机关要根据企业当年有关指标,核实企业当年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企业当年有关指标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但已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计算减免所得税额的,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要补缴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计算的减免所得税额。

    二○○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我企业去年年末是累计亏损30万,今年1-6月盈利20万,
(1)在报二季度企业所得税是能不能先抵减去年的亏损?
(2)如果不能抵减去年的亏损,企业所得税率是25%,还是20%?(企业人数不足80人,资产不足1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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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在二季报的时候是可以抵去年亏损的。你看看季报申报表就明白了。2.去年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今年季报可以按20%税率,就是先按25%税率,在季报申报表中有一个减免税栏,5%减免填在那儿。但09年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还是不能按20%税率的。这有个文,给你看一下。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确保企业所得税预缴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现就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按当年实际利润预缴所得税的,如上年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在本年度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A类)》(国税函[2008]44号文件附件1)时,第4行“利润总额”与5%的乘积,暂填入第7行“减免所得税额”内。  二、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中,“从业人数”按企业全年平均从业人数计算,"资产总额"按企业年初和年末的资产总额平均计算。?  三、企业在当年首次预缴企业所得税时,须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企业上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核实后,认定企业上年度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该企业当年不得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填报纳税申报表。  四、纳税年度终了后,主管税务机关要根据企业当年有关指标,核实企业当年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企业当年有关指标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但已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计算减免所得税额的,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要补缴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计算的减免所得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 一、在报二季度企业所得税是能不能先抵减去年的亏损?(一)第二季度所得税申报时,可以先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弥补后为盈利的,要计算缴纳所得税,弥补后为亏损的,不交所得税。(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号),该通知的发布对于正在准备2009年第一季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的纳税人特别是存在过多以前年度亏损以及免税收入的纳税人来说,无疑有值得兴奋的一面。  一、该通知的主要亮点在于:   1、“利润总额”修改为“实际利润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4行“利润总额”修改为“实际利润额”。   2、对于修改后的“实际利润额”做了补充填报说明:   1)“第4行‘实际利润额’:填报按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减除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以及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后的余额。   2)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比照填报。   3)房地产开发企业本期取得预售收入按规定计算出的预计利润额计入本行。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第十六条“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处于不同税率地区的,先由总机构统一计算全部应纳税所得额,然后依照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比例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三因素及其权重,计算划分不同税率地区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后,再分别按总机构和分支机构所在地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的规定对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税率不一致的预缴企业所得税情况下的填报说明进行了解释说明,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9行或14行或16行与第18-20行关系不成立,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中分支机构分摊的所得税额×分配比例=分配税额计算关系不成立。” 二、如果不能抵减去年的亏损,企业所得税率是25%,还是20%?(企业人数不足80人,资产不足1000万)1、首先,季度所得税申报可以抵减去年亏损。2、所得税税率按25%,还是按20%,要看你单位主管税务局给你单位的核定。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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