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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产证券化的基础理论 资产证券化的涵义本文主要讨论非金融机构类企业的资产证券化,企业资产证券化是指:“非金融机构的企业将流动性较差但预计能产生稳定现金流的企业资产,通过资产组合、结构安排、信用增级等手段,将组合资产的预期现金流收益权转换成可出售和流通的债券或收(受)益凭证,即资产支持证券,实现企业融资的一种方式。”资产证券化的核心原理就是对证券化资产进行现金流分析,证券化本质是将资产未来产生的现金流为支持而发行证券,证券化的基础是未来的现金流。 在美国,按照基础资产的不同,资产证券化分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化(简称 MBS)和资产支持证券化(简称 ABS)。MBS 是最早出现也是规模最大的资产证券化产品,ABS 的基础资产主要是指除了住房抵押贷款以外的资产,其基础资产包括个人消费金融类贷款和商业金融类贷款。在我国,按照监管机构以及发行机构划分为两类,信贷资产证券化和企业资产证券化,区别为: 信贷资产证券化与企业资产证券区别
1.资产重组原理资产重组最重要的内容就是资产的选择,原始权益人根据自身融资需求,将自身想要证券化的资产剥离出来,再通过一定的方式方法,对其资产进行重新配置与组合,形成一个资产池的过程证券化的资产必须是特定的,必须是从原始权益人资产中剥离出来的资产,不能与其原始资产混同。资产池中的资产可以不局限于一家企业,可以包含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下的不同企业,但都必须是特定的剥离出来的资产。另外入池的基础资产还必须满足一定条件,比如预期稳定的现金流,高标准化、组合结构上分散性,还款条件、期限相似,相当的规模等。 风险隔离原理是指将证券化资产的风险与原始权益人主体的风险相隔离,相当于在证券化资产与原始权益人之间建立一道防火墙,证券资产的风险只与资产本身有关,而与原始权益人经营好坏、破产倒闭无关。资产证券化风险隔离的实现手段主要是通过设立特殊目的机构(SPV),然后将原始权益人的基础资产真实出售给 SPV 两个重要步骤实现,由此即使原始权益人被破产清算,已经剥离出来的证券化资产不会被列入清算范围,原始权益人的其他债权人无权对该项资产向投资人进行追偿,实现了破产隔离。由此也可以看出,资产证券化融资方式主要评定的是资产信用而非原始权益人主体信用,这也是资产证券化融资方式与股权融资、债权融资最大的区别之一。
信用增级原理是指为促进证券的发行,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通过各种增级方式提高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级别,达到缩小发行人限制与投资者需求之间的差别,以更低的成本吸引更多的投资者的目的。信用增级手段主要有内部增级和外部增级两种,内部增级一般通过资产证券化自身交易结构设计来完成,包括优先次级分层、超额抵押、利差账户、回购等方式。外部增级方式一般借助第三方完成,主要包括信用保险、股东及担保机构担保等。 从 2005 年试点至今,企业资产证券化在我国已经走过 10 年的历史,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现已进入常态化发展阶段,对实体经济发展的支持作用也逐步显现,呈现出非常良好的发展态势。 企业资产证券化高速增长 企业资产证券化自试点以来,发展一波三折,经过 2011 年重启到现在的年发展,如今终于进入了快速发展的快车道,由券商发行的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数量和规模出现了大幅增长。2013 年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 73.98 亿元,同比增长近两倍,2014 年更是迎来高速增长,全年共 22 只企业资产证券化发行,总规模 326.5 亿元,是上一年度的 5 倍,相当于历年发行总和。法律法规日益完善 此外,最重要的一项是取消事前行政审批,实行基金业协会事后备案和基础资产负面清单管理,由此将大大提升发行效率,并降低综合成本。在实施备案制后由券商发起的企业资产证券化从申请挂牌到上证所出具无异议函一般只需要半个月左右。备案制的实施有望助推企业资产化市场的大爆发,有专业人士预测,2015 年的新增量或将达到 1500 小微信贷类资产获得支持 长期以来基建项目作为基础资产的项目一直占据企业资产证券化主流地位,变相成为政府部门融资工具。随着国家加强对地方债务平台的规范和监管,政府类项目将受限逐渐减少,证监会明确规定,地方政府、地方融资平台为直接或间接债务人的基础资产(PPP 除外)不能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而作为实际经济代表的中小微企业资产获得更多的支持,迎来了较大规模的证券化热潮。2013 年,业内首单小额贷款资产证券化产品——阿里巴巴 1-10 号专项计划成功获得证监会批复并发行,该专项计划合计募集资金上限 50 亿元,主要为解决小微企业和个人创业者的融资需求。该项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成功发行为后续小微企业类资产证券化开辟了先河,服务于中小企业的小额贷款公司、保理公司、担保公司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或将成为企业资产证券主要方向之一。 资产证券化发展还面临诸多问题 1.信贷类资产证券化仍占主导地位从两类资产证券化产品占比中图可以明显看出,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在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中占据了据对优势地位。2013 年在资产证券化总规模中,信贷证券化产品占比 68%,而企业证券化产品仅占 32%,仅为前者的一半。自 2005 年截至 2013 年底,我国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总规模为为 1408.66 亿元,信贷证券化产品为 1026.65 亿元,占比 72.88%,券商证券化产品为 382.01 亿元,占比 27.12%。 从 2014 年资产证券化发行的种类来看,信贷资产证券化仍占绝对地位,企业贷款资产证券化占到 80%以上,中短期内,企业资产证券化相对信贷资产证券化规模偏小,短期内无法超越。 2.二级市场流动性较差
相对于一级市场发行规模的快速增长,企业资产证券化的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却比较惨淡。目前只有券商发起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可以在沪深两市的大宗交易系统挂牌交易,银行类信贷资产证券化只能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不允许在沪深两市流通。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主要由各银行互持,投资者大多选择将其持有到期。由此导致沪深二级市场只有企业资产证券化这一类产品,规模、种类、数量、产品丰富性都不能满足机构的需求,导致了二级市场交易流动性较差。3.相关配套制度还有待完善 |
资产证券化的基本概念和美国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发展 (26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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