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上海公积金提取2018中介哪里有,可不可以见到钱再付手续费

摘要: 提取公积金需要不同材料及相关条件才能提取公积金。2018年上海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材料?上海公积金提取是按照不同方式所提取的,比如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材料***明和关系证明、购房合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

  提取公积金需要不同材料及相关条件才能提取公积金。2018年上海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材料?上海公积金提取是按照不同方式所提取的,比如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材料***明和关系证明、购房合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等。2018年上海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材料?接下来将为大家详细介绍。

  2018年上海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材料

  一、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提取材料

  1、***明和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购买本市自住产权房的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全额***(购买二手房无法提供***的,需提供契税完税证明)、所购住房的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五年内)、购房资金来源凭证;

  (2)购买外省市自住产权房的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全额***(购买二手房无法提供***的,需提供契税完税证明)、所购住房的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五年内)、购房资金来源凭证、户籍地证明材料。

  (3)购买公有住房直接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合同、个人购房交款凭证(一式五联未加盖 业务章或现金收讫章);

  (4)动拆迁安置产权住房的提供房屋动拆迁安置协议书、超安置费用部分的***或收据(安置费直接抵扣房款的,应由动拆迁单位提供补差的书面证明)、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五年内);

  (5)购买拍卖产权房的提供房屋拍卖确认书、购买拍卖房的***或收据、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五年内)。

  3、其他证明材料: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4、其他相关材料: 市公积金中心在提取审核过程中对职工提取行为真实性存疑的,可要求职工进一步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提取材料

  1、***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办理的提供***;

  (2)委托办理的:

  ①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②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的,提供经济适用住房预(出)售合同、不低于购房总价款20%的购房***、《经济适用房贷前提取公积金确认单》、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2)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的,提供经济适用住房预(出)售合同、不低于购房总价款20%的购房***、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3)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产权证的,提供经济适用住房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六个月内有效)、经济适用住房预(出)售合同、购房全额***、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提取人获取下列证明材料时,应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提供上述***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提供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3)自愿缴存者提供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自愿缴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三、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材料

  1、***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办理的提供***;

  (2)委托办理的:

  ①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②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建造、翻修的提供原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或乡镇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证明(土地使用权证)、区县主管部门的批复(审批文件批准之日起一年以内)、建造、翻建费用的收据或***、提取人与原产权人、建房人或土地使用人的关系证明;

  (2)大修的提供原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或乡镇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证明(土地使用权证)、区县主管部门的证明(城镇地区私房可凭危房督修通知)(审批文件批准之日起一年以内)、大修工程费用的收据或***、提取人与原产权人或土地使用人的关系证明。

  提取人获取下列证明材料时,应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提供上述***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提供房屋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3)自愿缴存者提供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自愿缴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四、离退休提取材料

  1、***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办理的提供***;

  (2)委托办理的:

  ①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②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离退休的提供养老金发放证明(养老金核定表或养老金发放卡或领取养老金的存折);

  (2)已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

  提取人获取下列证明材料时,应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提供上述***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提供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3)自愿缴存者提供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自愿缴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1、***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2)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或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死亡证明或宣告死亡证明;

  提取人获取下列证明材料时,应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提供上述***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提供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3)自愿缴存者提供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自愿缴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六、出境定居提取材料

  1、***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办理的提供***;

  (2)委托办理的:

  ①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②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出境定居的户籍证明或出境定居的签证及其出入境管理部门或上海市外国语大学出具的翻译件;

  提取人获取下列证明材料时,应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提供上述***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提供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3)自愿缴存者提供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自愿缴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七、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提取材料

  1、***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办理的提供***;

  (2)委托办理的:

  ①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②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由市或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证明、个人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提取人获取下列证明材料时,应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提供上述***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提供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3)自愿缴存者提供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自愿缴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八、家庭生活困难提取材料

  1、***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办理的提供***;

  (2)委托办理的:

  ①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②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需提供经街道民政部门确认的《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

  (2)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血亲患重病、大病,且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需提供经二级以上医院门诊办公室盖章确认的病历证明和《家庭生活困难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患重大疾病证明》、提取申请人与患者之间配偶或直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相关证明;

  (3)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本市职工的需提供本人劳动手册、经所在街道或单位核实确认的所有家庭成员的《家庭生活困难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家庭成员年收入证明》。

  3、提取用途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支付房租的需提供经市、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公有住房租用凭证,提取申请人与承租人的关系证明、房租***或收据;

  (2)支付物业管理费的需提供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提取申请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物业公司出具的《生活困难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物业联系单》、物业管理费的***或收据;

  (3)支付售后公房物业维修费用的需提供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提取申请人与产权人之间的关系证明、物业公司出具的物业维修费***以及相关材料费***等。

  提取人获取下列证明材料时,应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提供上述***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提供户籍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九、支付房屋租赁费用提取材料

  (一)个人办理资料

  申请人应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提取申请手续:

  1、申请人的***件;

  2、已婚申请人的结婚证、户口簿等婚姻关系证明;

  3、申请人名下的本市银行借记卡;

  4、填妥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申请表(个人版)》;

  5、承租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还应提供:

  (1)原廉租住房:①房屋租赁合同(租金配租方式的还应提供由本市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协议)、②租金缴纳证明;

  (2)原公共租赁住房:①上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②已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的税控***;

  6、承租本市其他住房的,还应提供填妥的《房屋状况信息查询申请表》或有效的无房证明。

  (二)单位集中办理资料

  单位提供集体宿舍、人才公寓等住房或无房职工委托单位***提取手续的,单位可为职工集中办理提取手续。单位为职工集中办理提取手续,应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提取申请手续:

  1、办理资格申请资料

  (1)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中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单位初审资格申请表》;

  (2)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3)单位法人代表***复印件;

  (4)单位经办人员***。

  2、集中办理提取申请资料

  单位除应对职工申请资料(参见本须知办理要件-个人办理资料)进行初审并留存复印件外,还应汇总并提交如下资料:

  (1)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集中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明细表》及其对应的电子文档;

  (2)单位职工本人填妥并签字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申请表(单位版)》。

  2018年上海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提取条件

  1、购买本市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

  2、购买外省市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房屋所在地为职工本人或配偶或直系血亲户籍地的,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

  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提取条件

  1、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

  2、购买经济适用房贷款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共同提取人仅限于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同户成员中的共同借款人。

  三、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条件

  建造、翻建、大修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

  四、离退休提取条件

  离退休或已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个人,且无公积金贷款。

  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且无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提取死亡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六、出境定居提取条件

  出境定居,且无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

  七、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提取条件

  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无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

  八、家庭生活困难提取条件

  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血亲患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重病、大病,且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本市职工最低工资的,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租、物业管理费、售后公房物业维修费等费用。

  九、支付房屋租赁费用提取条件

  1、申请人在本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申请人及配偶目前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3、申请人及配偶目前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等约定提取委托;

  4、申请人及配偶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一套房屋的租赁费用;

  5、申请人及配偶的租赁行为应符合本市房屋租赁相关规定。

  2018年上海公积金提取流程

  1、申请人向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提出申请;

  2、申请人递交公积金提取资料;

  4、领取公积金提取回执单;

  原标题:最新最全!2018“五险一金”新变化,个个都是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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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上海住房公积金怎么取?有个朋友做HR告诉我说有租房合同就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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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余亮律师,上海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余亮律师长期从事法律...

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出具房产信息查询结果证明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不收取费用;因租房提取公积金需出具房产信息查询结果证明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不收取费用。租房提取公积金的条件:租住公租房,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租住商品住房,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

上海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以不离职转移到长沙继续缴纳吗?也就是说我还是在上海工作,但是公积金交到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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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崔晨曦律师,2000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成绩名列当年度上海市宝山区第一...

  离职后要办理社保转移。辞职后五险一金的处理:  1、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养老保险采用“双转移”模式,转移手续如下:  第一步是携带包括参保人员居民***、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目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第二步是带齐这些手续,填写《转移接续申请表》,向转移地的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此后,就不需要再操心其他事宜,新旧参保地两地社会部门将处理转移事项。只要审核通过,参保者将在45个工作日后接收到社保部门完成转移的通知。  2、医保账户可随人划转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的《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  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当劳动者离职之后到新城市就业,即可加入当地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将通知原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劳动者不再享受原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原就业地在中止参保手续的同时出具参保凭证备查。同时,个人账户余额通过保险经办机构转移。这意味着,只要你在新就业地参保医疗保险时提供足够真实的参保信息,那么所有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的事情你都不用再费心了。  3、工伤及生育保险  这两种保险属于“当期交纳当期享受”的险种,并不存在转移的问题。  4、失业保险转移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如需办理手续,在职职工在本省内或向外省迁移,应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经办机构出具职工参保及缴费情况证明,职工凭此证明到迁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不需转移资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省内跨统筹地区转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职工失业保险手册》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并按迁入地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不需划转资金。失业人员跨省迁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并划转所需资金,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资金划转手续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  4、公积金异地购房只能一次性提取  按规定,个人到外地工作,如果他在外地的工作单位已为其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那么他就可以将在原来住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金额,转移到外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办理时,该员工需要提供调入单位接收证明、在调入地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证明、转入银行账号、开户行名称、职工本人***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给在原居住地的原单位,通过原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到开户管理部申请办理。  因地区差异,各个省市会有所不同,具体请咨询当地社保局和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官方回答为准。

外来从业人员是不是在上海连续交满六个月住房公积,离职后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简介:樊佳强律师,籍贯上海崇明,毕业于湖南科技学院,法学本科,专职律师,上海...

我是云南人,在北京上班,现在辞职了,有北京市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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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华律网律师团,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及免费***咨询服务。在线为有法律纠纷的当...

公积金约定提取是指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等情况而办理公积金提取的职工及其配偶,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相关申请,按照申请时填写的约定时间,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时将提取的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的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中。
公积金部分提取是指公积金的缴存人按照公积金部分提取的要求,申办公积金的部分提取。最高可提取额为账户总金额减10元。
1、符合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条件
(1)离退休: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的相关证明、提取人***;
(2)户口迁出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提取人***;
(3)出国定居:户口注销证明;
(4)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提取人***;
(5)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6)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应当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应当提供职工死亡证明若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的,还需提供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2、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办理
公积金提取的销户公积金提取和银行账户的销户取款相类似,办理销户提取时按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要求填写销户提取申请书到公积金提取的管理部门办理就可以了。
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4、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注:并不是每个社区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允许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交纳住房公积金,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集资合作建房的住房公积金存款人发放的优惠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是指当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借款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又向受托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两部分贷款一起构成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由管理中心审批,商业性贷款由受托银行审批。 房地产开发商与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签订《商品房按揭贷款合作协议》,由房地产开发商为借款人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并按贷款总额一定比率缴存保证金,待产权证办妥完成抵押登记后,结束保证担保责任,转为所购住房抵押担保。借款人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获得批准后由受托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办理用款手续。 个人住房公积金置换组合贷款:是先由银行用 银行资金对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商业性住房贷款后,再由受托银行代理借款人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借款人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控制在其公积金基本贷款额度内且不超过商业住房贷款金额的70%,其公积金基本贷款期限比商业住房贷款期限短一年以上。
可到当地门户网站进行查询。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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