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醉驾全责我全责对方没有交强险险,不赔修车钱!能代位追偿吗

  酒驾伤人除了要承担酒驾本身的责任外如果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并承担赔偿责任醉驾起诉赔偿即因醉驾导致的交通事故而向法院起诉赔偿。人身损害是指交通事故中对受害人的人身造成的损害需要就医治疗或休息而支付各种费用。醉驾起诉赔偿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7条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计算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各个类别的特性以及法律相关规定单独计算。比如医疗费的计算标准按照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进行认定。

醉驾交强险赔偿后交强险又向醉驾者追偿,醉驾者没有能力给保险公司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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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醉驾撞死人赔偿怎么赔  1、肇事方赔偿  肇事方赔偿受害人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医疗费等其他合理费用  死亡赔偿金,也称死亡补偿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的,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死者家属的一定数量的赔偿受害人的死亡给其家庭以及其亲人带来物质上和精神上的巨大损失,是對他人利益的一种严重侵害是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后果,应当给予赔偿死亡补偿费不是对死者本身失去生命的赔偿,生命无价也无法予以赔偿。立法上设立死亡补偿费的目的在于安定死者家属的生活抚慰死者家属所遭受的精神创伤,弥补死者家属所受到的相应的财產损失  2、保险公司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醉酒驾驶機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此,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保险公司在履行了赔偿义务后,可在相应的诉讼时效内向相关侵权人行使追偿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实施,该司法解释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嘚相应驾驶资格的;(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三)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茬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醉驾撞人怎么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慥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新修订的刑法于2012年5月1日起施行“危险驾驶”入罪引起社会高度关注,明顯加大了对醉驾、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的惩罚力度2012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的醉驾案件进行调研并酝酿出台相关司法解释。  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2、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酒后驾驶营運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3、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車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4、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醫疗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費

  • 将肇事者、车主、保险公司列为被告。 我可以帮助到您如有需要可电联。 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划分责任并主张賠偿. (1)、申请做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来计算伤残赔偿金等相关费用;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2)、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費、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不能因酒驾造成的交通责任事故,其赔偿不属于交强险赔偿的范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責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搶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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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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