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侵占开发商侵占业主公共区域域,是否触犯法律。

本人马建君,手机号:,***号:090036。

保利,老百姓眼中的标杆企业,有无数人向往能进入保利上班。

可是作为保利集团旗下的浙江保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收取了柯桥地区最高的物业费,提供的物业服务质量却让人看不明白。

201711日,物业给我们业主的礼物就是不让进自己家门,造成部分业主凌晨回不了家,只能去住宾馆。(小区有门禁和电梯系统,到20161231日到期,到期日期是人为设定的)物业直到上午10点左右才陆续以短信形式通知业主,可以带卡往监控室激活。由于此事是物业对本职工作的缺失,我们要求物业公司给予公开道歉,但是物业经理以系统升级为借口,(而实际都是人工输入起止日期的)拒绝道歉。

日,物业公司这次只是对部分业主提前送了圣诞礼物,就是以系统升级为借口,对部分业主的电梯使用权进行锁定,找物业经理交涉,物业经理以威胁的口气和本人说话,并且表示不打算开放电梯使用权。(有录音为证)后经110调解后恢复电梯使用权。

现在,一期南门作为小区其中的一个主要出入口,不设保安,对此,物业某些人说是人手不够,有些人说门禁系统就足够了。那我想问下,我们小区的智能系统能不能达到不需要保安的程度,如果真的达到了这个标准,请物业公司公布一下,我们也是认可的;但是如果你们的智能系统还没到达这个标准,那么请问物业公司凭什么来保证小区业主的安全?

相信很多曾经来看过保利房子的同学都看到过保利那个气派的售楼处,而当时的销售说这将会是业主的会所。事实是:只有中间部分属于合法建筑,两边都是违章建筑。此建筑物位于一期9#-10#之间,其面积均分摊给一期的所有业主,按正常流程,房屋交付后对应分摊的共用部位使用权属于全体业主,对此部位使用性质改变需要征求业主同意并进行公示。但是实际情况是物业公司不顾业主反对,于20174月把合法建筑的一边出租给第三方用于办公,而物业公司又不承认出租。(之前我们业主多次问物业是否有出租事实,但是一直是否定的。而第三方搬进来后,物业又以未签订出租合同为由,否定出租的事实)之后就此地归属权询问保利地产相关人员,答复是此处当时还属于地产办公用,未办理移交,至于第三方如何进入办公,不知道。(有1818报道为证)再之后,物业把中间合法建筑作为几方的公用区域,而把另一边霸占为自己的地盘,一部分作为物业办公,另一部分作为某人的住所,住所是迫于业主压力,早几日已经搬离,但是房门依旧被人锁住。


小区交房到现在已经三年多了,小区内的广告牌也是换了一批又一批,但是小区的广告收支情况却始终是个迷,有物业经理说需要向领导审批,最后没结果;也有物业经理说每年 月份公示,但是没有业主看到过。
至于小区内的狗爸狗妈狗仔仔,以及狗屎,对于我们这个高档小区,已经是见怪不怪了。

物业收费2.5/平方每月(排屋4元),大家可以想到龙湖是曾经的2.9 到了2.5,而玉兰花园,由业内出名的绿城物业收费也才2.4。那么我们的大保利能够有魄力收2.5,其物业服务不敢说超过谁,至少是不应该输给这两家吧?而事实证明,我们几个小区的物业服务质量差的不是一点点,而我们作为业主,作为物业服务的消费者,我们有权知道自己该享受怎样的服务,于是,从11月份开始,通过不同渠道要求物业公示对应物业收费的收费标准、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经1个多月的努力,并多次协商,物业经理虽口头承诺会进行公示,但是没见到实际行动。至此,我们严重怀疑物业所提供的服务和按标准应该提供的服务存在严重不足。

因为和物业多次沟通无果,且物业态度强硬,部分业主要求物业达到服务标准后再交物业费,但是物业公司用各种手段骚扰业主,先是派人上门收取,少的时候两三人,多的时候七八个;然后就是去单位收取;后来居然委托第三方平台自称律师,不断打***给业主,对方表示受保利物业委托来催物业费,问及律师事务所名称及律师编号等一律不作答复,而且每天都来问候,如果不接甚至会打三十几个,有截屏和录音为证。

根据20171222日由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建立全市物业服务业市场信用管理的通知》第一大条实施物业企业黑名单制度,第一小条第3点,内容是:其他违背诚信经营义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违法行为。

@柯桥区住建局  @柯桥区住建局房管处 @柯桥区住建局房管处物业科 请按照上述条例相关规定进行核实,对不良物业企业进行处罚。

我们现在严重怀疑物业所提供的服务和按标准应该提供的服务存在严重不足,所以要求物业在出示相关的收费标准、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前停止一切骚扰业主的违法行动;按照《物权法》相关条例,停止一切侵占业主共用部位。物业出示相关资料以后,请先自己参照,找出不足之处,并对如何补救做出说明。

物业区域管理如此混乱,无视《物业管理条例》及《物权法》相关条例,无视业主权益,私自侵占业主共用部位,并且在业主提出协商解决问题的前提下还用各种方式进行骚扰.....希望@柯桥区住建局  @柯桥区住建局房管处 @柯桥区住建局房管处物业科 能够按照相关条例公正公平公开的来处理。


回 第2楼(会稽山土著)的帖子

早几天也看到过一个贴子,后来好像被和谐掉了,要是真如你所说,这个物业公司得有多少垃圾

上次凭借一份模糊的删帖函,就把帖子和谐了,连章都看不清楚。***问管理员,答复是他们也只有这样的,没有更清晰的。

如果不是物业公司做得太过分,谁会这样?而且毕竟我们的物业收费全柯桥最高了。

人家是国企,一直在忽悠中成长发大,所以一直在坚持!
下面的员工,认为在国企中,不用摆正位置,就可以为所欲为!
物业公司,国家在发展,人民的意识在成熟,只收钱不做事的时代已过去,请你们清醒吧!!!

物业是一个服务行业,应该是业主的好管家。作为一个央企,更应该从服务上下手,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而不是高高在上,唯我独尊!未来趋势,一定是优胜劣汰!也希望相关职能部门能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楼主,你们小区应该交房满两年了吧,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把垃圾物业赶出去,聘请品牌物业进场


小区交房已经满三年了,在我们的思维中,成立业委会这件事其实很简单很正常,但是,各种理由

我真从1.6元的地方搬家到保利2.5元,有对比才心服,就目前的感受,我宁可要保利的2.5,也受不了1.6的,

看到你在别的帖里回复说是这个月买的保利,祝贺你的乔迁之喜

可否告诉房号,我拉你进群。

为了不打击你,我只能告诉你慢慢体会,至于我说的话真或假,你既然已经是本小区业主,我们会认识的,你也会明白的。

物业是一个服务行业,应该是业主的好管家。作为一个央企,更应该从服务上下手,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而不是高高在上,唯我独尊!未来趋势,一定是优胜劣汰!也希望相关职能部门能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对的,物业或者业主都享有选择和被选择的权力,物业是服务行业,必须摆正自己为业主服务的姿态。

相关部门正确行使自己的职权的同时,也呼吁广大业主提高权力意识。

看到你在别的帖里回复说是这个月买的保利,祝贺你的乔迁之喜[表情]

可否告诉房号,我拉你进群。

为了不打击你,我只能告诉你慢慢体会,至于我说的话真或假,你既然已经是本小区业主,我们会认识的,你也会明白的。[表情]...

业主和物业就是婆媳关系,都一样,有机会给你看看1.6元的你就懂了,我也理解你们的,34-103

现在很多业主的权力意识真的不够。

物业的好坏对房屋的增值保值影响很大,而新小区的投入是最少的。如果我说很多业主都是以老旧小区的标准来对比,那肯定好很多。因为我们是新小区,一个连街道都说不满足业主委员会入住率要求的新小区。但是物业费2.5元(排屋4元),请对比周围同等价格小区:龙湖原著、玉兰花园。

很多业主觉得房屋有问题就找物业,找地产修,现在找物业的态度挺好的,那是因为我们现在的房子还在保修期内,等过了保修期你如果还是这么认为,那我就服你

但是我要告诉你,等你发现物业并没有原先认识中那么美好的时候,没办法回去了。新闻中房屋问题集中爆发一般都在保修期后,然后再集体维权。之前一、两户业主出问题,自己总是侥幸自己不会这么倒霉,而事实是全部的工艺、材料、施工,都相差无几,差的仅仅是概率问题。

再回来说说我们的新小区,前面说了新小区投入少,但是看看我们的石板,不知道补过多少回,大家能不能看出来?能分辨出来的同学有奖


现在很多业主的权力意识真的不够。

物业的好坏对房屋的增值保值影响很大,而新小区的投入是最少的。如果我说很多业主都是以老旧小区的标准来对比,那肯定好很多。因为我们是新小区,一个连街道都说不满足业主委员会入住率要求的新小区。但是物业费2.5元(排屋4元),请对比周围同等价格小区:龙湖原著、玉兰花园。

很多业主觉得房屋有问题就找物业,找地产修,现在找物业的态度挺好的,那是因为我们现在的房子还在保修期内,等过了保修期你如果还是这么认为,那我就服你[表情]

但是我要告诉你,等你发现物业并没有原先认识中那么美好的时候,没办法回去了。新闻中房屋问题集中爆发一般都在保修期后,然后再集体维权。之前一、两户业主出问题,自己总是侥幸自己不会这么倒霉,而事实是全部的工艺、材料、施工,都相差无几,差的仅仅是概率问题。

再回来说说我们的新小区,前面说了新小区投入少,但是看看我们的石板,不知道补过多少回,大家能不能看出来?能分辨出来的同学有奖[表情] [表情]


个人觉的,物业再不好,也有打扫卫生啊绿化啊保安啊检查电路啊什么的,不交物业费免费享受合适吗?再说一起诉谁逃的掉呀。但是话又说回来,新小区物业是开发商选的,全凭开发商良心,物业服务大多存在不到位的问题,另外好多业主也是维权过度,对物业职责范围也不了解,加上政府监管这块又跟不上,导致物业跟业主常常发生矛盾。说到底商品房这才多少年,物业管理还没理顺,慢慢来吧,以后肯定会好的。

个人觉的,物业再不好,也有打扫卫生啊绿化啊保安啊检查电路啊什么的,不交物业费免费享受合适吗?再说一起诉谁逃的掉呀。但是话又说回来,新小区物业是开发商选的,全凭开发商良心,物业服务大多存在不到位的问题,另外好多业主也是维权过度,对物业职责范围也不了解,加上政府监 ..

我想说我们现在不是不交物业费,是希望交物业费的时候可以明明白白。每个小区里都有保洁保安,那是不是玉兰花园和兴越小区的保洁和安保标准一样?

我们现在是对物业公司收费的依据产生质疑,对2.5元(排屋4元)物业费应该提供的服务有疑惑,我们需要物业公司进行公示,由物业自身及业主进行监督。判断物业服务好不好,肯定需要有参考依据,要么是周边同等收费小区的物业服务;要么是物业费对等服务的标准。最终结果由所有业主评判。

事实是,柯桥区物业科直接打***给柯桥保利的项目经理,要求其公开公示;业主和物业沟通时要求其公开公示。过去一个多月了,结果呢?这就是保利物业的态度。

物业管理还没理顺,作为保利大牌,这么个小区对保利物业来说真的不是什么难点,是不是要等小区变成老旧破以后才会理顺?才会真的管理起来?

私搭乱建,草坪变身“私家庭院”;绿化走廊,成了丝瓜天然种植场;小区绿地被蚕食,圈地种菜养鸡鸭;绿地挖坑建菜窖,用完变成臭水坑;这些侵占绿地的行为让很多业主既气愤又无奈。然而绝大多数业主在表达谴责的同时,却不知道该如何做,他们虽然想维权,但又担心维权是不是太麻烦,于是很多人在物业不作为、综合管理力度又弱的情况下只好选择“保持沉默”。在这里,江苏欣达律师事务所的甘贵祥律师为您详细说一说绿地有哪些价值,侵占绿地的危害和成因,绿地的产权和管理,以及如何用法律手段来维权,还小区一片绿。

一、小区绿地对我们有多重要?它有哪些价值?

1、小区绿地不仅仅只是一块块观赏绿地,更具有改善环境的功能,适当的绿化能提高空气湿度,夏季起到降温效果,绿化还可以减弱噪声,具有除尘效应。小区绿地同时也是居民的交往空间和活动场所,能使居民进入并融入绿色空间中,闲暇之余散步,乘凉休息,打牌下棋,跟邻里之间的交往互动也会密切,增进邻里感情,打破城市生活中“邻里老死不相见”的局面。

2、绿地也是小区品质的一个关键性指标,我们买房的房款中有相当一部分就是用来买绿的。绿地越多,小区容积率越低,房屋单价就越高,房屋价格体现着绿地的价值。大家买房已经从对户型、面积、朝向等房屋指标的关注,发展到对环境绿地的要求,希望自己居住生活的环境变得更绿、更美,而在环境质量的“升档”上,最能体现环境水准就是小区绿地。小区绿地是居住空间质量的重要标志。

二、侵占绿地有哪些危害?

有些业主觉得无非是少几块景观地,好像也没有什么大的危害,其实不然。小区公共绿地被侵占,首当其冲损害广大业主利益。绿地变菜地,夏天滋生蚊虫,上肥气味难闻,一些绿地变成水坑垃圾场,怎么看都不舒服。侵占绿地不仅影响形象,也反映小区的物业管理水平、业委会维权力度、绿地养护程度都有较大的问题。“小区品质”整体下降,房价都要跟着降。最重要的一点是邻里和谐被破坏,有侵占绿地的业主,自然就有抵制侵占进行维权的业主,关系紧张不可免。还有的住户以物业公司管理不力为由,拒交物业费,进一步形成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紧张关系。

三、侵占绿地为何频发?

1、一些业主法律意识淡薄,认为自己占用楼前公共绿地是天经地义的事,没有意识到这种行为的违法性,而是想当然地认为门前窗外绿地理应归自己所有。

2、一些房地产开发商为推销一楼房屋,违规采用低矮栅栏预先将门前、窗前的公共绿地划归一楼居民,也导致一些一楼业主认为门前绿地是自己购买房屋的一部分。

3、物业公司没有执法权,对侵占绿地的行为只能劝导,而侵占绿地的业主又多为老人,个别物业公司出于不愿得罪业主的原因,不认真履行职责,对侵占小区公共绿地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劝导制止。

4、很多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发展不完善、业主共有权管理意识薄弱也助长了此类违法行为。

四、小区绿地的产权到底属于谁?

我国《物权法》第73条明确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所以小区内的绿地,都是属于全体业主的,不属于开发商,更不属于物业管理公司,单个业主也无权随意侵占绿地或改变绿地用途。开发商也无权在出售房屋时承诺住户可以自行开发小区公共绿地。

五、小区绿地应该谁来管理?

小区绿地,在法律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作为受全体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委托管理小区的单位,当小区内的绿地被私自占用时,应当进行制止。对于违规占用绿地的业主,物业管理企业或者业主(委员会)有权要求整改并恢复原貌。

六、绿地被侵占了有哪些具体途径可以维权?

1、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可以对侵占绿地的部分违法业主下达限期拆除整改通知单。

2、收到整改通知单仍拒绝恢复绿地原状的,物业、业主委员会或者小区业主可以向城市规划部门投诉,规划局调查认为属违章建筑的,可以转交城管局依法强制拆除处理。

3、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或者单个业主都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违法业主恢复绿地原状。有了生效判决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现实中,很多侵占绿地的行为,发生在小区业主集中入住的初期,因为还没有成立业委会,物业公司又通常是开发商临时指定的,并未与代表全体业主的业主委员会签署物业管理合同,还未形成业委会监督物业履行职责的机制,导致物业不够尽职尽责,侵占绿地行为频发。业主委员会是代表全体业主维护自身权益的合法机构,要想对小区公共绿地进行有效维护,尽快选出业委会是关键,只有业委会负起监管和维权的责任,才能切实维护好公共绿地权益。

《物权法》第73条:“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物权法》第83条:“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实施妨害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本文作者:《法治在线》律师帮忙团成员:江苏欣达律师事务所甘贵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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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区楼盘小业主常常被物业和开发商侵占权益还绑架,这样的日子大家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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