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创投开户给钱是真的吗?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所持股份数为基数(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后的股份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68元(含税),以公司现有扣除回购股份后的股本49.69亿股计算,共计派送现金红利约8.35亿元,占当年母公司可供分配净利润的比例为58.49%,占当年合并归母净利润的比例为34.90%。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当前中国经济正经历间接融资为主向直接融资为主的历史性转变中,资本市场对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推动作用,战略地位显著提升。随着资本市场自上而下的改革持续深化,注册制全面施行、北交所设立等一系列政策红利的不断释放,证券行业将迎来重大发展机遇。同时,居民财富正加速向金融资产配置转移,权益财富管理迎来发展契机。报告期内,股市呈结构化行情,下跌5.20%,上涨12.02%,上证指数上涨4.80%,深证综指上涨8.62%。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统计,截止2021年末,证券行业总资产为10.59万亿元,同比增加19.07%;净资产2.57万亿元,同比增加11.34%;实现营业收入5,024.10亿元,同比增长12.03%;实现净利润1,911.19亿元,同比增长21.32%。

  公司坚持以建设规范化、市场化、科技化、国际化现代证券控股集团为发展愿景,以“坚持根据地、融入长三角、服务中小微”为战略导向,积极抢抓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机遇,加大服务实体力度,加快财富管理转型,持续提升风险合规管理水平,各项业务经营稳步推进,行业影响力逐年提升,公司连续七年获得证券公司分类评价 A 类 A 级。

  2.2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1年是意义非凡的一年。“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十四五规划取得良好开局。我国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保持全球领先地位,经济韧性更强,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更加稳固。

  2021年我国资本市场成功应对内外风险挑战,运行稳健。股票市场方面,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创业板试点注册制改革顺利推进,A股市场总体稳中有升,直接融资规模迈上新台阶。日均成交额1.06万亿元,市场活跃度和韧性明显增强。财富管理方兴未艾,各类基金产品规模达到67.87万亿元,创历史新高。外资保持稳步流入,全年外资净流入A股市场3846亿元,为过去五年最高水平。

  2021年是公司领导班子薪酬市场化改革的“开启”之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公司在全市国企中率先启动领导班子薪酬市场化改革。公司对照国内国际市场,大力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实行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契约制,加快薪酬市场化改革,激活经营机制。

  2021年是公司抢抓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机遇”之年,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获得新成绩、展现新气象。2021年公司入围证监会公布的首批证券公司“白名单”,连续七年被评为A类A级券商。

  2021年是公司取得过去五年最佳业绩的“收获”之年。公司实现收入92.45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23.92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5.68%、40.10%。公司保持战略定力,“坚持根据地、融入长三角、服务中小微”,服务实体经济更有作为,为美好生活增添财富。

  (一)财富管理业务

  财富管理业务主要为为客户提供证券及期货经纪业务、研究业务、投资顾问、产品销售、融资融券等服务。

  报告期内,财富管理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2.99亿元,同比增长34.34%。

  报告期内,公司财富管理转型步入正轨。金融产品线基本齐全,产品销售货架化、精品化,销售方式相结合,权益类私募产品销量及保有量屡创新高,保有量突破100亿元;积极试水家族财富业务,已形成了财富尊享和财富尊选两大财富配置服务体系;加强机构合作,机构经纪专业服务能力提升;公司融资融券余额及市占率均创出历史新高,机构业务占比、融券业务获得稳步提升;打通客户从引流到营销、服务的全链路,通道业务获客持续攀升;分支机构管理体系化、市场化日趋完善。

  报告期内,公司经纪业务客户数量同比增长8.2%,代理买卖业务(A股+基金)交易额51,995.5亿元,同比增长15.8%,市场份额0.941%;金融产品销售规模209.30亿元,同比增长38.99%;报告期末,融资融券业务规模204.37亿元,总体维持担保比例301.99%。

  公司致力打造精品高质量研究品牌。公司研究所已布局总量研究、上游能源、高端制造、大消费以及TMT五大板块,基本实现研究全行业覆盖,海内外佣金逐年提升。2021年公司成功入选为社保基金签约券商。2021年度,公司研究所在2021年新财富评选中斩获本土最佳研究团队”第8名、“最佳销售服务团队”第3名等多项团队荣誉。

  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东吴期货有限公司开展期货经纪业务。

  2021年,全球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加剧,实体企业避险需求旺盛,反向助推了期货市场的活跃发展。东吴期货积极把握市场发展机遇,充分发挥股东资源与区位资源,期货经纪业务围绕“稳固存量、做大增量”,通过摸排调研,解决业务开发的难点与痛点,为业务发展扫清障碍,优化网点布局,提升服务效率与客户体验;市场化引进优秀业务团队,为业务发展注入新鲜血液。报告期内,东吴期货业务规模与营收实现突破性增长,分类评价再获A类A级。

  (二)投资银行业务

  投资银行业务主要为为企业客户提供资本市场融资活动,包括股票承销与保荐、债券承销、资产证券化、新三本挂牌,为企业客户的收购兼并、资产重组等提供财务顾问服务。

  报告期内,投资银行业务实现营业收入9.47亿元,同比减少11.09%。

  股权融资业务。公司全面对接注册制改革,奋力抢抓北交所业务新机遇。报告期内,公司网格化推进根据地建设,信息化管理根据地成果;投行架构调整全面落地,实现管理为业务发展赋能;以市场化手段吸引人才,用专业化方向培养人才,为业务健康发展储备人才;严控风险,风险合规与业务发展形成良性互动;以先进的技术手段,推动精细化、信息化管理。报告期内,公司完成IPO项目11单(含北交所1单)。其中,列入深市主板、中小板合并后的首批上市企业,是科创板首家上市的汽车声学企业;全年完成再融资、并购项目10单,其中,为光伏行业明星企业苏州迈为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34亿元。

  固定收益业务。根据wind数据,2021年公司企业债、公司债承销规模合计749.97亿元,位列所有券商第16名,较2020年上升6名。在苏州市场继续维持领先地位,市场份额第一,占比超过50%;在江苏省市场持续保持竞争优势,承销省内企业债及公司债金额合计达到723.47亿元,市场占比11.85%,位列所有券商第一位。同时,公司通过总分联动、引入人才等多种方式有效开拓了江苏省外市场,新根据地正在逐步培育,一超多强、多点开花局面初步形成。

  新三板业务。公司紧紧围绕“服务中小微”战略导向,抢抓市场改革机遇,以发力北交所业务为重点,全面服务中小企业能力稳步提升,向综合性投行业务转型取得阶段性成效。公司保荐的和从精选层平移成为北交所首批上市企业;保荐的成为北交所自开市以来首家过会企业。公司2021年推荐挂牌企业6家,完成新三板挂牌企业非公开股票发行24次,融资金额18.26亿元,持续督导企业家数289家,推荐挂牌数量、非公开股票发行次数及总额、持续督导家数均位列行业前3。

  (三)投资交易业务

  投资交易业务主要为从事权益性证券投资及交易、固定收益投资及交易、衍生金融产品投资及交易、私募股权投资、另类投资、商品交易与套利等。

  报告期内,投资交易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1.59亿元,同比增长38.18%。

  权益类证券投资方面,公司始终坚持稳健投资理念,通过加大对低相关性资产配置组合实现平滑业绩波动,资产配置能力不断加强,投资管理能力有所提升。报告期内,公司金融衍生品业务初见成效,场内策略交易策略多样性,投资稳定性不断提升,实现一定规模承载量。场外衍生品业务积极推进取得进展,已向监管部门上报了场外期权一级交易商申请材料。

  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方面,报告期内,在市场利率整体下行的环境下,公司主动转变投资风格,积极从配置型策略向配置与交易均衡型策略方向转变,适当优化信用债投资范围,增加利率债和可转债交易,拓宽投资品种,尝试国债期货套利套保、IRS、黄金ETF、CRMW等多个投资品种,均有较高的成功率,增厚了收益来源。另外公司正在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资格,目前申请已受理,并按照交易所相关流程稳步推进中。

  新三板业务投资方面。公司积极参与北交所新股战略配售,推动做市、自营双向并进,优化做市业务的报价策略与持仓结构,提升北交所二级市场交易的主动配置和管理能力,形成投行投资双驱动。公司做市投资项目中,实现已上市企业13家(含北交所3家),储备了已申报及待申报IPO项目10多家。做市投资培育企业共成长的良性模式逐渐完善。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东吴创新资本开展另类投资业务。

  东吴创新资本业务范围立足苏州,辐射长三角,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严格执行项目投资决策流程,协同各部门开展好协同业务,并采取有效措施管理利益冲突风险。报告期内,东吴创新资本大类资产配置方案,仍然将类固定收益业务维持在较高的比例,推进了科创板、创业板跟投工作,完成了多家储备项目的尽调工作。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东吴创投开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报告期内,东吴创投在项目投资上更趋稳健,完成4单项目的股权投资,投资金额3200万元;完成并购引导基金的工商设立,并完成备案工作,基金规模为13亿元,首期2.6亿元。截至报告期末,东吴创投管理基金共17支,管理规模合计215.15亿元。

  (四)资产管理业务

  资产管理业务主要为为客户提供多元化的资产管理,包括券商资产管理服务、基金资产管理服务等。

  报告期内,资产管理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58亿元,同比增长214.89%。

  公司资管业务继续向主动管理转型,不断丰富主动管理产品体系,销售渠道和机构客户不断增加,主动管理规模持续扩大,产品业绩良好,固定收益类产品没有出现信用和流动性风险;同时,积极推进风险项目化解与处置,加速化解债券持仓风险。截至报告期末,共计新设各类资管计划72只,受托管理资产规模546.70亿元。

  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东吴基金开展基金管理业务。报告期内,东吴基金深耕核心渠道、多方位重塑公司品牌,公募资产管理规模实现了一定突破,投资风格也逐渐形成一定特色,主题基金和专户定增业绩亮眼。报告期内,东吴基金管理的资产规模合计404.73亿元,其中,公募基金管理规模294.31亿元,专户资产管理规模105.68亿元,子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规模4.74亿元。

  国际业务主要为境外子公司的海外业务。

  报告期内,国际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71亿元,同比减少43.86%。

  报告期内,得益于上半年港股热潮和公司不断完善的开户系统,东吴香港客户数量快速增加,经纪业务资产质量保持良好状态。IPO业务在上半年维持活跃,东吴香港成功完成了首个独家保荐项目。在新业务开展方面,东吴香港于2021年新成立了销售交易部,开展机构服务,与iFast、大成国际、华夏、易方达和汇添富等建立基金代销合作关系。同时,东吴香港于2021年大幅提升了信息技术方面的更新迭代,有序开展了27个项目的上线工作。报告期内,国新基金一期整体运营和盈利情况良好,将于2022年5月投资期满,目前正筹建海外基金二期,延续投资平台效应,进一步推动东吴香港作为海外平台的业务发展。

  由于新加坡新冠疫情的负面因素持续影响,报告期内,东吴新加坡投资业务通过降低投资整体杠杆,对持仓标的进行了持续的风险监测及跟踪分析,降低投资风险。资产管理业务通过引入新的团队,并将东吴证券母公司在境内的优势与新加坡本地资产管理人的投资经验优势进一步强强联合,弥补短板。投行业务继续专注于东南亚股权市场和提供企业融资服务,深耕东南亚市场的本地一级和二级市场。报告期内,东吴新加坡资产管理、海外市场影响力均迈向一个新的台阶。

  (六)创新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保持在双创债领域的领先优势,据证券业协会统计, 2021年东吴证券承销创新创业公司债券4.50家,排名行业第1名;承销规模16.42亿元,排名行业第7名;东吴证券承销绿色债券(含ABS、碳中和债)家数8.83家,位列行业第2名;承销规模52.21亿元,位列行业排名第9名;创设信用保护工具1单,规模7200万元,位列所有券商第4位。同时,公司还成功发行了一单扶贫公司债券、多单央企工程尾款ABS项目、多单类金融资产ABS,在多项创新业务类型上积累了较多实践经验。

  2021年,公司成功发行东吴苏园产业REIT项目,东吴苏园项目为全国首批基础设施公募REITs项目9单之一,引发了良好的市场反响。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2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2.45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92亿元。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243.18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71.26亿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4月7日下午在江苏苏州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其中朱剑、郑刚、朱建根、沈光俊、裴平、尹晨、陈忠阳董事以视频方式参会),占董事总数的100%。会议的召开和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范力先生主持。会议听取了《2021年度经营管理工作报告》、《审计委员会2021年履职情况报告》、《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关于重大关联交易审计情况的报告》等内容。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了相关议案并以书面表决方式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以公司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所持股份数为基数(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后的股份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68元(含税),以公司现有扣除回购股份后的股本4,968,702,837股计算,共派送现金红利834,742,076.62元,占当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例为34.90%。本次分配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见同日公告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公告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合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公告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全面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风控指标执行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风险偏好体系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洗钱风险自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反洗钱工作稽核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信息技术管理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公告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经营管理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范力、朱剑、郑刚、马晓、朱建根、沈光俊、孙中心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见同日公告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自营投资额度的议案》

  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符合证监会有关自营管理、风险监控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在以下额度内确定、调整公司2022年度自营投资的具体金额:

  1、公司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合计额不超过净资本的400%,公司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的合计额不超过净资本的100%。上述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的范围和投资规模计量口径按照《证券公司证券自营投资品种清单(201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2]35号)、《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10号)等监管标准确定。如自营投资监管规定的分类标准、计量方法等发生变化,公司应以最新外部监管规定为准。

  2、公司实施自营投资过程中如果发生情况变化,需要调整上述额度,授权董事会进行调整并予公告。

  上述额度是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以及市场波动的特点所确定的自营投资额度上限,其总量及变化并不代表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对于市场的判断。公司管理层将审慎经营,根据市场环境决定实际自营投资额度的大小,加强现金管理,灵活配置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4月7日上午在江苏苏州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6人(其中黄艳、丁惠琴、唐烨、鄂华、陈建国监事以视频方式参会),占监事总数的100%。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晋康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听取了《2021年度稽核审计工作报告》、《公司2021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和《公司2021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年报和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和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反映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符合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未发现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未发现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况。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机制及内部控制制度能够保证公司依法合规开展各项业务,能够有效防范各项风险,保证客户及公司资产安全、完整,保证公司业务信息的准确、完整,公司内部控制在整体上是有效的。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反洗钱工作稽核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68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所持股份数为基数(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后的股份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258,965,577.6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后的股份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所持股份数为基数(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后的股份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68元(含税),以公司现有扣除回购股份后的股本4,968,702,837股计算,共派送现金红利834,742,076.62元,占当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例为34.90%。本次分配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同意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符合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4月7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认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2年4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关联董事范力、朱剑、郑刚、马晓、朱建根、沈光俊、孙中心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就该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我们对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予以认可,同意公司与关联方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2、董事会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由交易方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均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实际执行情况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情况介绍

  (一)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发集团”)

  公司住所:江苏省苏州市人民路3118号国发大厦北楼

  法定代表人:黄建林

  成立日期:1995年8月3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授权范围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国家规定的专营、专项审批商品除外),提供各类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国发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国发集团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

  (二)苏州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信托”)

  公司住所:苏州工业园区苏雅路308号信投大厦18楼-22楼

  法定代表人:沈光俊

  注册资本:12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2年9月18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苏州信托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国发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同时为本公司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苏州信托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

  (三)苏州营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营财”)

  公司住所:苏州市人民路3118号

  法定代表人:朱建根

  注册资本: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3年7月30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投资实业。销售:建材、装饰材料、五金、化工原料(除危险品)、金属材料、交电、自动化办公设备;罚没物资(百货、五金交电)的处理;房屋租赁及物业管理。 经营方式:零售批发、代购代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苏州营财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国发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同时为本公司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苏州信托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

  (四)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资管”)

  公司住所∶区邓尉路105号

  法定代表人:万为民

  注册资本:5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5月23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对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收购、受托经营管理、投资和处置;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对外投资;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资产及项目评估;企业破产清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孙中心先生任苏州资管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苏州资管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认定为关联方。

  三、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一)手续费和席位佣金收入:参照市场上同类交易的费率定价;

  (二)认购或出售金融产品:参照该类型交易当时适用的市场价格或市场费率定价;

  (三)提供金融产品管理服务:参照市场同类型管理业务的价格水平,协商确定管理费、业绩报酬等的合理价格。

  (四)固定收益类证券交易:参照该类型交易当时适用的市场价格或市场费率定价;

  (五)咨询服务收入:参照市场价格及行业标准与客户协商定价。

  (六)主承销商服务收入:参照市场价格及行业标准与客户协商定价。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正常业务运营所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并将为公司带来一定的合理收益;

  (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允的,交易的确定符合相关程序,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定价的原则,是合理的、公平的,交易过程透明,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是互利双赢的平等互惠关系,也不存在损害公司权益的情形;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预计的范围内,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新签或续签关联交易协议。

  (一)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确认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现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37号)文件核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原股东配售1,126,983,743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每股7.1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103,013,112.17元,扣除股份有限公司剩余应支付的承销及保荐费人民币100,7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8,002,313,112.17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12月23日全部存入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另扣除其余承销及保荐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登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99,340,755.2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根据上述监管规定及《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司及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证券”)分别与苏州分行、工业园区支行、苏州分行、中国苏州阊胥路支行、中国苏州分行、苏州分行、中国银行苏州工业园区分行于2021年12月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报告期内监管协议正常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配股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配股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信息披露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映了2021年度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是否合规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东吴证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注:1. 公司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所投入的资金均包含公司原自有资金与募集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实现效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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